为促进学科建设发展,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弘扬高雅音乐艺术,传播先进学问,推进艺术素质教育,发现并选拔青年演奏人才,从而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我校拟定于2018年5月9日-31日在学术报告厅启动“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第二届器乐大赛”。大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让每一位参赛者在活动中收获成长”的宗旨,特聘省内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专家组成大赛组委会,在组委会领导下和教务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负责比赛评比工作,评委会的评选结果为最终结果。
一、赛事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务处
承办单位:公共艺术教育教学中心、艺术学院
协办单位:团委、学工处
二、赛事组委会成员:
主席:陈江风
委员:王晓坤 冯蔚 卢新予 宋丽娜 陈诚 赵静斐 王群 任贝贝
三、报名要求:
1.参赛选手由所在院系统一组织报名。参赛者应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在校注册本、专科大学生,有器乐特长并符合本比赛章程的规定,4月27日前经所在院系同意即可报名。学生受校纪处分期间不允许报名参赛。
2.报名材料:详见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第二届器乐大赛报名表(附件1)
三、比赛组别:
专业组:钢琴、管弦乐器、民族乐器
业余组:各类西洋、民族乐器
四、比赛时间及办法:
1.初赛
初赛时间定于2018年5月9日-10日在学术报告厅举行,采取由各院系推荐报名的方式,要求演奏一首作品(不少于3分钟),决赛入选名单将于2018年5月14日公示于公共艺术教育教学中心网站,要求入选决赛选手自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将报名表填写完整交于日益楼327办公室(未按时上交者视为弃权处理)。
2.决赛
(1)2018年5月30-31日在学术报告厅举行。
(2)入选决赛选手均可自行联系组委会宋丽娜(西洋乐器)、陈诚(民族乐器)、赵静斐(西洋乐器)、王群(西洋乐器)、任贝贝(民族乐器)老师进行赛前辅导。
(3)专业组(钢琴):独奏选手现场演奏两首自选曲目,一首技术性练习曲(299以上程度);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完整作品或乐章),两首作品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重奏选手现场演奏一首重奏曲目,一首作品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
(4)专业组(管弦乐器):独奏选手现场演奏两首不同时期的作品(完整作品或乐章),两首作品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重奏选手现场演奏一首重奏曲目,一首作品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
(5)专业组(民族乐器):选手现场演奏两首中国作品,两首作品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重奏选手现场演奏一首重奏曲目,一首作品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
(6)业余组选手(独奏或重奏)现场演奏一首自选曲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7)所有组别均背谱演奏,初赛和决赛曲目可相同。如参赛选手的比赛曲目不符合比赛曲目要求,将做弃权处理。
五、评分方式:
总分100分,评委组将通过选手的演奏技术、艺术表现力等全方面对其进行打分,并现场公示成绩和排名。
六、奖项设置:
1.决赛专业各组(钢琴、管弦乐器、民族乐器)分别设一等奖1名颁发奖品(价值300元)、证书、奖杯;二等奖1名颁发奖品(价值200元)、证书;三等奖3名颁发奖品(价值100元)、证书;优秀6名颁发证书。
2.业余组设一等奖1名颁发奖品(价值300元)、证书、奖杯;二等奖1名颁发奖品(价值200元)、证书;三等奖3名颁发奖品(价值100元)、证书;优秀奖5名颁发证书。
3.优秀引导教师奖3名,颁发证书。
以上各类奖项可空缺,组委会有权根据报名和评选情况对奖项进行调整。
七、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各项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和其它不正当活动,违者将取消参赛资格或取消获奖名次。
2.大赛组委会有权拒绝或终止不符合参赛资格者或违规者参赛。
3.参赛者的演奏如超过时间规定,评委会可终止参赛者的演奏,不影响其参赛成绩。
4.参赛者(除钢琴外)使用乐器均自备。
5.艺术学院音乐学专业学生只可选报专业组。其他院系可任意选报组别。
6.所有参赛者比赛时应穿着正式服装。
7.本次大赛获奖选手将优先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8.本届器乐大赛组委会对本章程享有最终说明权。
八、赛事联络:
咨询电话:0371-85302503 杜老师
15890163576 王老师
引导教师QQ群:709096402
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第二届器乐大赛组委会
2018年3月19日
附件1 器乐大赛报名表.doc